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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江苏省第十三批科技镇长团人选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05-12点击数:

各党总支、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校地合作、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根据《江苏省科技镇长团管理办法(试行)》(苏组通〔201619号)、《关于商请推荐江苏省第十三批科技镇长团人选的函》(苏组函〔20205号)精神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党委组织部通知,经研究,决定开展江苏省第十三批科技镇长团人选推荐工作。

一、工作安排

请各党总支、各部门充分认识做好科技镇长团选派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广泛动员,严格把关,按照文件规定的人选条件和江苏省第十三批科技镇长团岗位需求(附件1),结合本部门实际,组织相关人员申报,每位报名者可选报三个岗位。

请各党总支、各部门在推荐表现实表现栏填写现实表现、负责人签字盖章,于518日前将《江苏省第十三批科技镇长团团员(团长)推荐表》(附件2)、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报组织人事处(行政楼425室),同时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邮箱:bj-hr@nuist.edu.cn,联系电话:80560031。学院初审后,确定拟选派人选后,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党委组织部。

二、组织管理

1、科技镇长团团员(团长)由派出单位、接收单位共同管理,以接收单位管理为主,一般不再承担学校日常教学和管理任务。入选者应结合地方发展需求,积极推动学校与地方全面合作,拓展学校办学空间,促进产学研成果转移与转化。

2、科技镇长团团员(团长)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除按规定享受地方提供的工作经费和生活补贴外,挂职期间减免全部教学工作量,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部分保持不变,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不低于本学院(部门)同级同类教师的平均水平。

组织人事处

20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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