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人才启动经费管理办法》和学院人才引进协议签署内容,经个人申请、二级学院初审、组织人事处审核,经院领导批准,同意给予10名教师申请的人才启动经费立项,具体名单请见附件。
一、立项要求
请各位教师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合理使用经费,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二、经费拨付
人才启动经费已通过财务处单独立项至个人。经费立项周期为3年,按照30%、40%、30%的比例分三批拨付。下拨经费、项目编号、报销等可登陆财务系统进行操作。
三、经费使用
1、经费支出依据学院财务规定进行管理,所有下拨经费请在当年度执行完毕,如有结余,将被财政收回。具体报销问题或财务管理规定可咨询财务处财务服务大厅。
2、购置仪器设备的,需按照设备购置手续办理,所购买的仪器设备纳入滨江学院固定资产管理。
(1)仪器设备购置问题可咨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固定资产办理问题可咨询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的资产管理人员。
3、其他有关人才启动经费立项、拨付、管理等问题可咨询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王帅,联系电话:80560031。
四、考核管理
学院将按照管理办法进行评估和考核,项目周期期满后,需提交结题评估表,具体实施将另行通知。
组织人事处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