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单位):
为做好五一节假日期间实验室(包括教学实验室及机房)防疫及安全工作,现将有关实验室防疫、安全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防疫工作
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春学期实验室相关工作的通知”的内容执行。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明确安全责任到人。
二、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1、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提高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2、放假前,各二级学院(单位)领导干部要亲自抓、上一线,带头对所属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整改,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特别注意防火、防盗,注意关断电源等;
三、切实做好假期间安全防范工作
1、假期期间,确因教学、科研需要,需正常使用的实验室和需连续通电运行的设备,需在各二级学院备案,由各二级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对相关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安排人员定期巡查;
2、假期期间,有学生做实验的实验室,必须有指导教师(或专职实验技术人员)在现场指导;进行危险性实验,须有两人以上同时进行。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电和门窗,确保实验室安全;
3、不能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在实验室留宿,不能在实验室存放和使用电饭煲、电水壶等生活电器;
4、各二级学院(单位)需安排值班人员,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对重点部位要重点防范。值班人员要始终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遇有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