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保证2021年寒假期间学院工作开展,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寒假从2021年1月16日(周六)开始,至2月21日(周日)结束。学生在考试结束后办理完离校手续即可离校。
学生下学期于2月20日(周六)、21日(周日)报到注册,22日(周一)开始上课。补考时间为开学第一周周末,具体补考安排请查询教务处网站通知。
二、专任教师寒假从1月19日(周二)开始,至2月21日(周日)结束。相关教师须按规定将学生的成绩、试卷及评分标准等材料交学院办公室归档后方可离校。开学前各二级学院要通知相关教师,做好新学期准备工作。
三、其他教职工寒假由各单位于1月19日(周二)至2月20日(周六)之间安排轮休,2月21日(周日)各单位正常上班。教职工依法享有的假期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假期中各单位要安排人员值班,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寒假值班表应于放假前在本单位网站、办公区域等显要位置进行发布,建议包括值班日期、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工作职责等内容。
确因工作需要,假期需加班的,须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合理统筹安排。各单位寒假值班表和加班计划(含人员名单、加班事由)于1月7日前报至党政办备案(邮箱:bjoffice@nuist.edu.cn,电话:88531333)。
五、利用假期享受一年一次或四年一次探亲假的职工,如需探亲,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经本单位和人事处负责人同意,其探亲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各单位在考勤表上应予注明。
六、学工处、无锡研究生院、国教院以及各二级学院放假前要通过班会等多种形式做好学生离校教育、防疫教育、安全教育、履职尽责教育,通过奥蓝等系统加强学生假期去向登记和留校学生管理,明确工作联系人,负责处理假期学生工作事宜。放假期间,应提醒学生按防疫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及时关注国家关于疫情风险地区的调整动态,避免到中高风险地区旅居。身处中高风险地区师生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开展健康日报制度。
七、因家庭所在地疫情风险等客观原因须假期留校的学生,本科学生应经家长同意后填写留校申请,学院及学工处做好留校审批工作;研究生应经家长及导师同意后填写留校申请,无锡研究生院做好留校审批工作。学生寒假留校期间应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留校期间集中住宿,由总务处统一安排办理。
八、寒假期间,学院应对新型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要按照防疫期间有关部署,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值班值守,落实防控措施,畅通信息渠道,确保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学院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上级有关规定,及时调整校园管理和防控措施。
九、保卫处、网络信息中心、总务处等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校园安全、餐饮供应、水电供应、一卡通、网络通讯、应急维修、物业服务等保障工作。
保卫处、总务处、东吴物业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24小时值班电话:保卫处80560110,总务处13851658451,东吴物业13901575553。
十、请各单位统筹安排寒假工作和下学期开学前的准备工作,并将通知要求传达至本单位师生员工,落实好安全教育、人员值班、资料归档、数据备份、防火防盗等工作,确保寒假期间和下学期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十一、假期作息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特此通知。
滨江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