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配合做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院学生数据信息补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录对象
所有普通本科学生(含休学、保留学籍,专转本)。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有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求,按照学生和父母自愿原则,及时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可以填报双方信息,也可以只填报一方信息。
二、补录方式及时间安排
1.登录“奥蓝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版)”(如遗忘可联系辅导员老师重置),登录进入主页面后先点击 “个人信息”再点击“家庭成员信息”。
2.在“家庭成员”相关栏目填写主要成员信息(父母或监护人)。其中“称谓”、“姓名”、“电话”、“单位名称”、“身份证号”为必填项(没有填“无”)。
3.父母或监护人姓名均以居民身份证为准,分隔符用“• ”,生僻字用大写汉语拼音代替(不含音调),身份证号码中的X用大写字母。
如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件类型不是居民身份证,请学生在3月1-3日期间携带其他类型证件的复印件至教务处(行政楼405)登记相关信息。
4. 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信息补录。学生在填写完信息后,务必点击“增加记录”。
三、工作要求
1.学生数据信息补录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所有学生,特别是不在校(含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确保信息补录工作按时完成。
2.请通知所有学生要按照要求认真、规范补录信息,并加强指导,确保数据准确真实,届时学院将进行汇总上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请同学自行填写,不要将个人账号随意告知他人代为填写,确保信息安全。
滨江学院教务处、学生工作处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