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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学院(无锡)关于2018-2019学年第2学期期中考试相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04-12点击数:

各学院:

为强化学生学习过程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现就本学期期中考试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学期课程学分≥3的必修课程,原则上要求组织一次期中考试。其中英语CE2、高等数学2(理工类)、微积分(下)(文管类)、大学物理1这四门公共基础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时间和考场,试卷命题及主考由开课学院负责,每门课程指定一名课程负责教师,负责教师要与所有担任该门课程的任课教师沟通并确定考试相关事宜。学生所在学院根据开课学院要求负责落实监考,并将名单报至开课学院。其他必修课程请开课学院负责安排和落实考试时间、地点、主考和监考人员。

2.考试形式可以采用笔试、口试、小作品、小论文等灵活多样的考试形式,力求提高考试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具体考试形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要求、教学进度等情况自行决定并报所在二级学院审核。

3.期中考试原则上安排在422日—517日进行,且尽量不要占用课内时间。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统筹好本学院的期中考试日程安排,并于415日将本学院《2018-2019学年第2学期期中考试日程安排表》 (附件)发至教务科邮箱jwkbjwx@nuist.edu.cn。需要印刷试卷的课程,请任课老师提前一周亲自将试卷送至教务处统一印刷,不得由他人或学生代替送、取卷。

4.学院教务处将于417日前公布学院期中考试安排,请各学院、相关老师务必通知到所有相关老师和同学,并遵照执行。

5.各学院应重视考试组织、监考安排等工作,同时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和巡考等工作,确保期中考试规范、有序开展。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考试纪律规定》的有关要求,监考教师应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并做好清场、安排座位、在黑板上书写考试时间和科目等准备工作;学生须持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

6.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学生课程成绩考核办法》有关要求,请各任课教师认真及时做好试卷命题、阅卷、成绩记录等工作,将学生期中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计入课程总评成绩。


滨江学院教务处

2019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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