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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上半年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第一轮)

作者:时间:2020-05-29点击数:

各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0〕41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试行)》及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我院将启动2020年高级职称工作。现将2020年高级职称代表作同行鉴定工作(以下简称“送审”)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业绩成果调整

1、根据省人社厅苏职称办〔2020〕41号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

2、2020年业绩成果的要求拟按2016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高级实验师资格条件(试行)》以及2019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执行。

二、送审对象及材料

1、符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试行)》及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且拟于2020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教师系列、教管思政、实验和其他系列)的人员。

2、材料包括:

1)汇总表(附件1);

2)代表作收录网页证明(在SCIE库或中文期刊库中搜索代表作,打印各篇代表作网页证明);

3)同行专家鉴定表(附件2);

4)代表作全文2-3篇(部)。

涉及学科请参照学科门类一级二级学科目录清单(附件3)的名称填写。

三、送审要求

1、送审工作由组织人事处统一组织线上送审,申报正高须提供代表作3篇(部);申报副高须提供代表作2篇(部)。

2、代表作须为任现职以来成果计算有效期内的论文,具体成果计算周期按照评聘办法第二十九条“任现职以来”成果计算有效期执行;

3、本次送审的申报类型应与后续职称评审的申报类型一致;

4、本次送审仅对申报人员的代表作进行同行专家评议,不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和业绩审查,送审人员应对照职称文件确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人员如资格和业绩审查没有通过,同行专家评议费用不予退还;

5、同行专家鉴定结论有效期为两年。如申报人使用2019年同行专家鉴定结论的无须送审,只须报送汇总表至所在部门。

四、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申请人在5月29日-6月4日期间完成。

1)填写送审相关材料;

2)在时间节点内按照操作说明(附件4)完成同行专家鉴定表和代表作全文上传,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3)完成缴费。500元/份,不足部分由学院补贴。正高送5份,合计2500元,副高送3份,合计1500元。将费用通过网上银行或者网络支付方式转账至学院账户(户名: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账号:8110501014201055514;开户行:中信银行无锡新区支行),转账时务必注明“XX姓名职称评审费”,并把转账截图报至所在部门。

4)报送汇总表(电子+纸质),代表作收录网页证明(电子+纸质),同行专家鉴定表(纸质),代表作全文(纸质),转账截图(纸质)材料至所在部门。

申报人务必确保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和线上材料一致。在同行专家鉴定表(纸质)封面右下方框内手写“电子与纸质材料一致”,并亲笔签名。上传的电子材料无须签名。

2、部门审核:各部门在6月5日-6月7日期间完成。

1)部门根据送审代表作的要求审核所有电子与纸质材料,要严把材料审核关,确保送审材料真实准确、规范齐全,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一律不得报送;

2)各部门审核汇总后,于6月8日(周一)统一将1套纸质材料(汇总表、代表作收录网页证明;同行专家鉴定表、代表作全文2-3篇)报送至组织人事处(行政楼425室),其中汇总表须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代表作收录网页证明、同行专家鉴定表、代表作全文首页须需加盖公章。电子材料(汇总表、职称评审费转帐截图)由部门汇总后发至邮箱bj-hr@nuist.edu.cn。

3、学院审核

组织人事处组织对线上送审材料进行审核。

五、其他说明

1、各部门务必通知所有相关人员做好准备,并按时提交材料。如未参加本次送审、未报送相关材料者,逾期将不再受理。

2、申请人务必对自己提交的申报材料负责,确保材料真实无误,如有材料弄虚作假行为,3年内不得申报。请各部门认真对照职称文件,做好部门材料初审工作。

3、所有材料不再退还,请自备底稿。

4、请各位老师务必下载最新表格填写。

未尽事宜可联系组织人事处,电话:80560031。


组织人事处

2020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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