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二级单位:
为调动我院教职工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我院社科研究水平,培养科研骨干,为高水平哲学社会科学、人文社会科学、思想政治等研究培育人才队伍,为省级、国家级项目申报提供前期预备研究,学院决定围绕学院发展、各学科前沿研究方向设立课题,资助创新性强、具有重要研究意义的课题,推出高质量、有影响的研究成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理论支持与智力服务。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
二、资助方向
1. 重点课题
以培育国家级基金项目、创新人才项目为目标,支持院内优秀科研人才开展创新研究,培育创新团队,培养优秀科研人才;重点资助思政、管理、教育、法学、经济、语言、文学、社会、图书情报、体育、统计、艺术等领域的重点问题研究,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显著增强学院社科研究影响力和若干重要问题的创新意识。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重点项目不超过3项,每项课题资助额度不超过1.5万。
2. 一般课题
一般课题采用自由申报,以培育省级及以上社科项目、创新人才项目为主要目的,激励创新,提升我院科研整体水平,获得基础研究创新成果。以基础研究为主,鼓励学科交叉、与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等结合。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一般项目不超过8项,每项课题资助额度不超过0.8万元。
三、申报要求
1. 重点课题资助面向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科研人员;一般课题资助面向院内所有在编在职教职工。
2. 有在研校内研究课题的,不得再次申报重点和一般项目;同一年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合计只能申报1项。
3. 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不得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
4. 项目名称应符合资助要求的方向。项目研究应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
5. 申请内容不得与申请人已获批的任何项目重复,若一旦查出,将撤销该项目,并追回所拨经费。自撤项之日起,两年内不接纳其申报院内课题。
6. 获得课题资助者应按要求签署相关合同。
7. 重点课题主持人在项目执行期内必须申报国家级项目,一般课题主持人在项目执行期内必须申报省部级以上项目(包含省部级)。此条要求会作为项目中期检查中的一项内容。
8. 结题要求:课题到期应填写“课题研究总结表”,准时结题并附发表论文纸质版、专利授权证明材料等有效材料。
(1)重点课题结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发表至少2篇高质量学术论文;②获省级政府部门采纳的智库报告1份;③获批省部级以上项目1项;④获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类奖项1项(参与人列前三名)
(2)一般课题结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发表至少1篇高质量学术论文;②获厅局级政府部门采纳的智库报告1份;③获批市厅级以上项目1项(需有下拨经费);④获市厅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类奖项1项(参与人列前三名)。
四、其它事项
1.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纸质封面,正反打印,平装订),盖二级部门章。
2. 项目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回。本年度获立项项目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3. 立项项目经费第一年下拨50%,第二年中期检查合格后下拨剩余50%。
4. 各相关二级学院将申报项目汇总表(盖二级部门章)一份随同项目申报材料统一于6月15日下午16:00前报送至科研处(行政楼217),同时将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打包发至科研处邮箱(bjkyc@nuis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祝老师 联系电话:0510-80560081
科研处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