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二级单位:
为调动我院教职工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我院科研水平,培养科研骨干,为高水平基础科学研究及应用技术研究培育人才队伍,为省级、国家级项目申报提供前期预备研究,学院决定围绕学院发展、各学科前沿研究方向设立课题,资助创新性强、具有重要研究意义和发展前景的科研课题。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方向
1. 重点课题
以培育国家级基金项目、创新人才项目为目标,支持院内优秀科研人才开展创新研究,培育创新团队,培养优秀科研人才;重点资助电子信息类、先进制造类、环境生态类、管理科学类四大学科群、其他基础研究领域及地方产业需求中的前沿科学问题、关键技术问题研究,显著增强学院基础研究影响力和若干重要问题的自主创新能力。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重点项目不超过5项,每项课题资助额度不超过3万。
2. 一般课题
一般课题实行自由申报,以培育省级及以上基金项目、创新人才项目为主要目的,激励创新,提升我院科研整体水平,获得基础研究成果。以基础研究及技术创新为主,鼓励学科交叉、与地方经济发展及产业结构紧密结合。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一般项目不超过14项,每项课题资助额度不超过1万元。
二、申报要求
1. 重点课题申请人需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一般课题面向院内所有在编在职教职工。
2. 有在研校内研究课题的,不得再次申报重点和一般项目;同一年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合计只能申报1项。
3. 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不得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
4. 项目名称应符合资助要求的方向。项目研究应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
5. 申请内容不得与申请人已获批的任何项目重复,若一旦查出,将撤销该项目,并追回所拨经费。自撤项之日起,两年内不接纳其申报院内课题。
6. 获得课题资助者应按要求签署相关合同。
7. 重点课题主持人在项目执行期内必须申报国家级项目,一般课题主持人在项目执行期内必须申报省部级以上项目(包含省部级)。此条要求会作为项目中期检查中的一项内容。
8. 结题要求:课题到期应填写“课题研究总结报告”,准时结题并附发表论文纸质版、专利授权证书等有效材料。
(1)重点课题结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高质量论文、授权发明专利或应用型研究成果共计不少于2项;②获批国家级项目1项;③获省部级以上科技类奖项1项(参与人列前三)。
(2)一般课题结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高质量论文、授权发明专利或应用型研究成果共计不少于1项;②获批省级及以上项目1项;③获市厅级以上科技类奖项1项(参与人列前三)。
注:对于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可包括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等标志性应用型研究成果(成果认定由院学术委员会决定)。
三、其它事项
1.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纸质封面,正反打印,平装订),盖二级部门章。
2. 项目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回。本年度获立项项目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3. 立项项目经费第一年下拨50%,第二年中期检查合格后下拨剩余50%。
4. 各相关二级学院将申报项目汇总表(盖二级部门章)一份随同项目申报材料统一于6月15日下午16:00前报送至科研处(行政楼217),同时将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打包发至科研处邮箱(bjkyc@nuis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510-80560081
科研处
2020年5月22日